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为规范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根据《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在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过程中,公开发布的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

    3. 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和保密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 公司发布信息涉及其他企业或者社会机构的,应当与有关部门或者企业及时沟通、确认。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内容

    5. 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

      1.公司简介;

      2.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3.公司经营范围、资质、荣誉等。

      (二)公司管理架构;

      1.公司治理结构;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公司组织机构。

      (三)重要人事变动;

      公司党组织领导、董事会成员、高管及经理层成员等人事变动情况;

      (四)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审核同意发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情况;

      (五)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公司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信息情况。

      (六)企业重大政制重组结果;

      1.公司重组整合情况:

      2.公司改革改制情况:

      3.公司对外合资合作情况。

      (七)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八)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九)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如有);

      2.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3.人才引进、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4.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5.企业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情况;

      6.结对帮扶、扶贫送温暖等情况;

      7.对外大额捐赠、赞助情况。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6. 拟发布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一)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发布的信息;

      (二)其他机构联合公司发布的信息;

      (三)拟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需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7. 公司发生的需要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即时公开;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其他事项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

    8. 除本制度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外,职工和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或科研的需要,依法向公司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司对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申请人公开;依法属于不子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

    9. 公司总经理是信息公开的总负责人。公司人事行政综合部是信息公开综合协调部门,统筹公司层面重大信息的公开、披露、发布实施。

    10. 公司信息编报实行人事行政综合部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

      (一)人事行政综合部负责经审定信息的发布;

      (二)人事行政综合部负责信息公开专栏设计,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提供法律支持与风险评估; 

      (三)信息部负责公司门户网站运营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四)人事行政综合部负责信息的舆情监控;

      (五)各信息来源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提供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详见附件)。

    11. 责任分工中未予明确或需临时公开的信息,由人事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信息编报责任部门。

      第四章  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12. 信息公开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公司门户网站; 

      (二)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

      (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四)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开方式。

    13. 公司门户网站是公司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公开的法定依据、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内容联络方式等进行公开。

    14. 涉及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年度公开信息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中期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开;季度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开。

      需要即时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立即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信息公开的流程

    15. 各信息拥有部门及分、子公司或其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及时编写需公开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人事行政综合部。

    16. 公开信息前,由人事行政综合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

    17. 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公开的信息公开前,须由公司部门负责人审阅,总经理审定。

    18. 公司高管、经理层人员应当关注信息公开文件的编制情况,敦促企业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编制部门履行相关公开程序,保证企业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第六章  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19. 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预算,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20. 公司负责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虚假或不完整反映的企业信息,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21. 相关部门和人员违反本制度,由公司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22.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2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泰美医疗信息公开目录。


泰美医疗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公开内容

具体内容

责任主体

常规公开渠道

1

 

 

本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

公司简介

商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2

公司办公地址、联络地址、传真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3

公司经营范围、资质、荣誉等

人事行政综合部及相关部门

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4

 

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公司治理结构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5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综合部及相关部门

公司门户网站

6

公司组织架构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7

 

重要人事变动

党组织领导、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等人事变动情况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8

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审核同意发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情况:

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总经理

人事行政综合部

财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

9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信息情况

财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

10

 

企业重大政制重组结果

公司重组整合情况

总经理

公司门户网站

11

公司改革改制情况

总经理

公司门户网站

12

公司对外合资合作情况

商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

13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财务部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14

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质量部

公司门户网站

15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如有)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16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人事行政综合部

工会

公司门户网站

17

人才引进、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18

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人事行政综合部

 

公司门户网站

19

企业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情况

商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20

结对帮扶、扶贫送温暖等情况

党组织及工会

公司门户网站

21

对外大额捐赠、赞助情况

商务部、财务部

公司门户网站